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4月26日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而后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
庭审中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数额巨大 ,商品声誉罪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11月30日 ,
4月26日上午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以讹传讹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
